******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婴儿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802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婴儿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8024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婴儿培养箱 1台、双屏智能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仪 3台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婴儿培养箱 1台、双屏智能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仪 3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婴儿培养箱 1台、双屏智能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仪 3台: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和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10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有限公司4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医院G区G818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医院G区八楼G818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保山西道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王洁、常珊、常柳、周倩、杨晓彤、孙亚萌、孙靖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