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0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芦村岭路北面、罗伞岭路西面基础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专用合同条款10.3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参照《关于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的通知》(南建项目[2004]3号)及《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通知》(南财投审[2007]66号)办理,实际以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16】102号)为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参照《关于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的通知》(南建项目[2004]3号)及《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通知》(南财投审[2007]66号)办理,实际以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和******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宁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25]12号)为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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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11条、第12.1条及南宁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16】102号文)执行。
(8)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11条、第12.1条及南宁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文)和******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宁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25]12号)执行。
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25年第1(下半月刊)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25年第2(下半月刊)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4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2025年4月2日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系统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滨河路28号南宁广告产业园A座14楼
联系人:王翌
联系电话:******
******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人:李燕虹
日期:2025年4月3日
附件:基础设施更正公告一(2).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001001]芦村岭路北面、罗伞岭路西面基础设施工程.GX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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