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确保船检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和持续改进,推动船舶检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2.采购方式:比选
3.预算金额:6万元
4.最高限价:6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以三年为一个服务周期,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每年具体服务计费进行支付,三年总预算不超6万元。在此期间,持续保持对采购人的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及认证服务,以确定采购人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并保持有效认证。??
审核团队将对采购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系统、客观的现场审核,包括文件审查和现场评估,以验证体系的持续符合性与有效性。审核过程中,审核员不仅会指出不符合项,更会基于行业最佳实践,为采购人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有价值的观察项和改进建议,并在确保符合要求后及时换发新的ISO9001认证证书。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相关要求:
1.文件包括:1)响应函(含报价);2)服务方案;3)资格要求等其它证明文件。
2.报价单位须按需求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参选人需要现场踏勘的,可自行前往,并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条件,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勘查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提交响应截至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00
2.请将响应函(含报价)、服务方案、资格要求等其它证明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逾期发送视同放弃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01号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