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 乙烯装置工艺水聚结器用滤芯/1337-PS******47668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16:50
中化泉州石化10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艺水聚结器滤芯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77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10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艺水聚结器滤芯采购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774
采购范围:
订单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1 | ************ | 滤芯\Φ150×1120 20ppm CC11-B14-3840 复合纤维 | 件 | 86 | |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工艺综合考虑,现场不具备切出测绘条件,要求供应商提供无需现场测绘即可精确匹配的滤芯,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货到项目现场,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厂区内。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经采购人确认,确认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无
2.2 财务要求
无
2.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3项及以上乙烯装置工艺水聚结器滤芯成熟应用业绩(需提供应用良好证明)。
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合同体现项目规模、项目名称,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表等)、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信息,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提供用户开具的应用良好证明材料加盖公******委员会保留现场核实权利。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2.4 信誉要求
供应商******有限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供应商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生产商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报价。
(6)供应商需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谈判文件、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同时供应商需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报名本项目、上传平台使用费及保证金付款凭证(无需重复付款、上传付款记录即可)、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
2.6 联合体参与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2024年09月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3.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领购、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 编: | 362103 |
联 系 人: | 纪检室 |
联 系 电 话: | 0595-****** |
电 子 邮 箱: | ****** |
联系人:严琦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 | 吴少峰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联系人:吴少峰
电话:******电子邮件:******